審計委員會
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、稽核、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。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包括:財務報表、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、內部控制制度、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、重大資金貸與背書或保證、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、法規遵循、經理人與董事是否有關係人交易及可能之利益衝突、員工申訴報告、舞弊調查報告、公司風險管理、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,以及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等。
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,審計委員會的成員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。懷特公司審計委員會符合上述法令規定。此外,審計委員會亦聘任了一位符合規定的財務專家。審計委員會每年並自我評估其績效及討論未來需特別關注的議題。
審計委員會為履行其職責,依其組織章程規定有權進行任何適當的審核及調查,並且與公司內部稽核人員、簽證會計師及所有員工間皆有直接聯繫之管道。審計委員會也有權聘請及監督律師、會計師或其他顧問,協助其執行職務。
審計委員會一年至少召開四次會議。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,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。
姓名 | 職稱 |
王得山 | 獨立董事 第三屆審計委員會委員召集人暨會議主席 |
賴杉桂 | 獨立董事 第三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|
林水龍 | 獨立董事 第三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|
吳永昌 | 獨立董事 第三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|